D90与KX,N家大哥与P家小妹(欧的日志Vol.54)
Posted on 28 03月 2011 | No responses

D90不错,足够你玩很久,所有身边之前买过单反的朋友都这样告知,于是在这次的缅甸旅游之前终于下定决定买了。
它确实很好,我承认,在这旅行的一个月里,带给我很多乐趣。不过,我的肩膀基本上也快断了,好重好重,而且它极为拉风的大小,让我略显迷你的小手实在是吃尽苦头。呃,当然我没有说它不划算,因为就现在的价格,买到这样效果的机器,真的不错,很容易上手,而且即使你实在不会调,他家的自动档其实效果不错,只不过如果用自动档的话,那还不如用卡片或者手机。它庄重的黑色,长长的镜头,摆出的架势确实欺骗不少人,不管自己专业与否,至少在路人眼中我是专业的。只不过,真的觉得对于身材略显瘦小的我来说,实在是。。。

KX,在我被D90弄得肩膀离断不远以后,旅行回来另外买的机器。性价比很高,色彩很多,机身小巧,而且老头很好很便宜。这是我觉得换个小点的机器后,别人对我的告知。
很多人说宾得太小众,不如N家和C家好。没办法,喜欢是非常个人的事。当时一看颜色,机器一拿到手里就爱上,太喜欢了。小周小朋友开玩笑说我衣服和这相机非常的搭配。我笑~女人,大多时候还是视觉动物,在对拍摄没那么多的研究的时候,那么外观自然是重点,换了传说中高性价比的16-45头后,价格比D90便宜了一千五,个人当时五笔开心。而且再看看P家可爱小巧的无敌饼干头和公主头,我决定,以后它是我家当家花旦鸟。它虽不弱D家大哥那样魁梧的身材,当时她亮骚的外貌,即使小巧也依旧拉风,哇咔咔咔咔~
忽然发觉我家大哥小妹亮相照,我穿得衣服还真是配套,完全体现了它们的特色,哈哈哈~
ain't sunshine
Posted on 3 02月 2011 | No responses

等待破晓的时刻,却发觉一切还很遥远,指针才刚走过十二点,鞭炮的嘈杂和烟花的绚烂透过落地穿直接传达给我。当一切归于平静后,世界变得出奇的黑暗和幽静。
最近一直在听Michael Bublé、Maximilian Hecker 和Damien Rice一个加拿大人、一个德国人和一个爱尔兰人;前者是新式爵士,后两者是改良式民谣,但是带给我的都是同样的宁静。Michael Bublé的声音有着大多爵士歌手所含有的磁性,我是无意中听见那首《quando》之后无法自拔,其低沉的吸引力可以直接从耳朵传到脑海深处,带着那特有的节奏感,总是让人心情大好;Maximilian Hecker则是一个奇怪的另类,没有德国人的严谨,听见《Lady sleep》和《snow whith》的时候,我一度以为他是爱尔兰那专出音乐诗人的圣地跑来的,歌曲中他的声音总是在音乐的悠扬当中飘荡,如梦如幻,仿佛置身于梦境总从远方飘来的清唱; Damien Rice则干脆把爱尔兰的音乐怪才特质发挥到极致,一句歌词,反复吟唱,却不觉乏味,也许你对他很陌生,但是他那首《the blower's daughter》不但在多部电影电视中被用,还有很多歌唱比赛也喜欢选它,不过别人怎么唱,都没有他那份忧郁却不绝望的空灵。
最近开始疯狂购物,也许是年底对节日反感到极点后所作出的心理应急反映,人开始变得做事疯狂。圣诞节到现在,除了买了XBOX360、SONY的录音笔、LV的皮带、NIKON最新的单反以外,买了两件大衣、两条牛仔裤、两件衬衣、一套改良式正装、一件羽绒夹克、一件毛衣、一件针织衫、一条休闲裤、一双靴子、一个包和一双皮手套。还有很多买来送人的比如PARK和ZIPPO之类自己更是无法记住。看着还没有来得及清理掉的印满LOGO的购物袋,我忽然觉得无比的罪恶感,觉得自己该冷静下来。想想自己20号开始要进行为期至少半个月的国外旅游,还是要给自己省着点,不要回来后直接过到解放前去了。
最近离电视越来越远,自从把电脑和电视接上以后,我已经很久没看见电视荧幕上出现非电脑的信号。这让我开始慎重的考虑我是不是可以拒交电视收视费了,反正我也压根就不看来着。其实不是我说,虽然现在一开电视,无数频道,但是你要真的找个可看的节目还真困难那。以前看旅游卫视,羡慕向南的自由旅行和很多国外的旅行节目,每次看总有想背包就离开的冲动。现在这也基本不看了,因为太多是无法完成的梦想,那么在旧梦都无法实现的时刻,不像再做新的梦。
最近依然很冷,惨白的太阳依旧无法冲破过厚的浓雾,时不时有着温柔的小雨,让人觉得再这样下去基本上人人都可以成为蘑菇。天气预报说过年天天放晴,我只希望那云和雾不要太过强悍,毕竟现在的太阳显得很柔弱,毕竟即使他柔弱我们还是想念他毕竟在这样的日子里,谁不希望是个好天气呢?
逃离寒冷
Posted on 5 01月 2011 | 1 response

圣诞在重庆,之后回成都,现在在绵阳,过几天回成都,然后,然后开始旅行,开始我每一年自我放逐的假期,逃开寒冷的地方,向温暖的南方去,犹如候鸟迁徙,停下的时候,也许寒冬已过去。
其实我不怕冷,也不怕热,肢体对冷热非常的不敏感,只是不喜欢这时万物萧条的景象和夏日过于灿烂的阳光。每年到了这样的时候,总忍不住想要流浪,背上行囊开始远行,用双眼记录风景,开始一次心灵的解放。只有在那些陌生的地方,和陌生人在一起,过着陌生的生活,我才觉得自己可以再次活下来,才有勇气在回归后继续那麻木的生活。
大多时候是一个人的旅行,有时候会有结伴者,有时候会有半路的同游者,怎样都好,因为最大的乐趣就是,你永远不知道你到达下一个目的地的时候,会遇见什么样的人发生什么样的事。就这所带给我的乐趣,已经远超过每天吃饭-工作-睡觉的循环,soon the new day comes.
我对认路有奇妙的好运气,到一个陌生的城市,我并不是第一时间寻找中心地标。我习惯随便坐上一辆公交车,然后一直坐到终点,在车上开始研究这地方。而通常最后的最后,我会到达一个我之前没有预计的旅游地。正因为非刻意,所以显得更加惊喜。而且只要经过的地方,我基本上都能记下沿途可搭乘车辆。也许是天生对交通的敏感或者是长久以来的不自觉训练,总之一切就如此顺利,从未出错。
我对旅途,也从来不会抱如何高的期望,因为只有你的奢望越少的时候,你才能在其中享受乐趣。比如一个好心农家的收留,比如一个当地人的顺风车,比如一些结伴游客的邀约,比如观山时突然出现的灿烂阳光,比如突然停止的前夜的暴雨。。。这些都是不可预计的,然正是这些,让一切变得更美好。
今年的寒冷是突然而至的,仿佛一夜之间温度从暖冬直接跳入严寒。1月1日,两千一一年的第一天,这里就在细雨中夹杂着雪花;之后,在温泉山上,可以看见白皑皑的山崖。用母亲的话说,冬至以后开始数九了,只会越来越冷。
面对这灰蒙蒙、湿漉漉、风萧萧的天气,我只能宽慰自己,没几天了,不久我就会离开这里,去享受蓝天白云碧海蓝天异族风情他国风貌,所以忍忍吧,一切即将结束,一切即将开始。当新年来临的时候,我应该已经离开这里,在我那美好的旅途里。
你的圣诞是否会快乐?
Posted on 20 12月 2010 | 1 response

天,很冷;街道,很热闹。大街小巷,都充斥着圣诞的情节,愉快的音乐,绚丽的装饰,仿佛这样就可以掩盖掉深冬来临的寂寥。
落单的人最怕过节,即使不断催眠自己:一个人也很好,一个人也可以很快乐。但是在这种热闹的时刻,孤独会忽然如潮水般把自己淹没,窒息的感觉无法挣脱。心血来潮,决定打扫房间,想要以此给自己也换个心情,却跌跌撞撞的把自己弄伤。当感觉到冰凉的时候,才从镜子发现,鲜血已经顺着耳际滑落,犹如恐怖电影里的情节。那一刻,忽然想逃离,避开一切,到另一个地方去,把自己藏匿在陌生的地方,舔舐伤口。
不喜欢重庆,没有理由,即使在那里度过放肆的大学时代,还是没有让我对那城市有一点的好感。但是却忽然决定把那里作为自己度过这节日的地点。翻开手机,联系还在那里的朋友们,才发觉,原来再不愿意承认,自己还是在那地方留下太多的记忆,才发觉原来到那里,竟然可以帮我逃开寂寞。
很久没有单纯的望着天空发呆,抬头才发现,大雾早已把一切掩埋,自己再也看不到那闪烁的星星。上一次看见漫天星空是什么时候?在晋云山观景台上,在康定跑马山边,在塔公草原里,在泸沽湖旁,在丽江古镇内,在缅甸老街舅公的大院里还是在外婆家的楼梯上?那时的天空星光灿烂,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把那漫天的光亮握在手里。那么近,却那么远。
这个圣诞节你在哪里?会和谁在一起?是否会快乐?我是BS,我会在重庆,会和很多久违的朋友在一起,希望会是快乐的,你呢?
你那里下雪了吗?
Posted on 16 12月 2010 | No responses

我这里下雪了,在毫无预兆的时刻,雪花飘落。你哪里是否也下雪了,你是否看见和我一样的景色,白茫茫的惨淡到茫然。
这是南方的城市,雪并不是经常可见的情况,而且是在如此早的时刻,在圣诞还未来临的时候。很多人喜欢下雪的冬天,而我显然不是很多人,因为我甚至不喜欢冬天,特别不喜欢12月。每年的这个时刻,街道上都充满了换了的气氛,在东方,但所有的商家和人们却为了西方的节日而开始大肆庆祝。我不知道在这样寒冷的时刻,手脚冰冷得接近零度的时候,有什么是值得那样高兴的。
阳台的山茶花倔强的在这个时刻开放,我佩服它的勇气,确实无法理解,为什么选在这样的时间。所有人都用即将到来的不属于自己的节日最为快乐的理由,带着欢愉的面孔行走着。It's all a lie.在欢笑下掩盖岁末的孤单。
不久前看另外一部电影《伊丽莎白镇》,片子本身没有什么可取之处,至少乏味到大半时间我都是睡过去的。但是里面有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。在离开小镇多年以后,因为父亲的死亡回到小镇的男主角,当车一开进小镇以后,路上所有的人为他指路。行走的人,奔跑的人,骑车的人,开车的人。。。所有的人都带着善良的微笑伸出手为他指出回家的方向。那瞬间让我非常的感动,在一个淳朴的小镇,所有的人都象认识一辈子了一样,大家都知道你要去何方。不知道你时候有这样的一个地方,你称之为故乡的地方,那里所有人都认识你,都了解你,你也很清楚那里的一切,只要你一到那里,你就觉得安心,因为那是属于你的地方。
在外漂泊太久,因为读书、因为工作、因为。。。很多原因,让我们开始习惯于穿梭一个又一个城市,结果到最后,你忽然发觉,你已经不知道,到底哪里才是属于自己的地方,于是我们开始习惯这样得到生活,开始把故乡这个词语从大脑里抹去,然后欺骗自己,只要你生活在哪里,哪里就是你的故乡“归属感”这个词语,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我们已经成为奢侈。
在偌大的城市,身边有着很多的朋友,住着自己的房子,却怎么都觉得孤独,即使不断的自我欺骗,我们还是明白,这不是我们的地方。这时,我们想要回家,却发觉自己已经无法确定回家的路在哪个方向。
我这里下雪了,你那里呢?故乡的雪是否也是如这里一样,不期然的到来,寒冷到刺骨?
single lady
Posted on 16 11月 2010 | 3 responses

“我想我应该结婚了!”这是某个女人的开场白。
“婚礼要在巴厘岛举行,只请上父母和几个最好的朋友,在碧海蓝天下享受一切的美好。”这是某女人接下来会说的话。
“但是,亲爱的,这所有都是在你拥有另一半的前提下,我的single lady.”这是我在那时唯一想到的回应。
于是,沉默,长时间的沉默,只有指间的香烟安静燃烧,没有任何的回响。只是我们都明白,不是因为我说错,而是因为我该死的说得太正确,所以才会这样。因为现实总是让人无言,而妄想可以天马行空的美好到不切实际,并且不会停止。
不用思考的时刻,一切都可以是完美的,只要不用任何理性来判断,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肝肠寸断纠结到死。不是你不清楚你要的是什么,而是因为你太清楚你要的,所以一切反而变得复杂。如果你什么都不明白,也许,今天遇见的,你就可以假装是你生命中的白马王子;然后,你太清醒,在遇到的瞬间,你大脑飞速运转、权衡利弊、衡量优劣,最终得出一个“pass”的结论。其实,思考太多,到最后,你会发现所有的路,在尽头都不过是死胡同而已,那么,你怎么下脚?
年轻的血液,年轻的骨骼,却拥有苍老的魂魄。从什么时候开始,对着一切都感到厌倦,没有征兆的就失去了一切的热情。那些曾经狂热的时刻,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,原来自己也有对某些事情执卓的时候。
在陌生的城市,自己的房子,身体的每个细胞都想要尖叫着解脱。在雾蒙蒙的早晨,喝一杯酒,企图把自己在一开始就弄到混沌。爵士歌手低沉的嗓音环绕整个空间,低吟着催眠。
Well you stumbled in the darkness,lost alone.You can't stop yourself from fallin' back again in the moring.You are a single lady.
fever(狂热)
Posted on 16 11月 2010 | No responses

光照在黑暗里,黑暗却不接受光。
——约翰福音
在这样的夜晚,微凉的夜疯无法侵袭到这静谧的空间。你是这样到来,带着如它名字毒药一样魅惑的香水味,缓缓的步伐,与正在播放的爵士节奏如此合拍。你把你的手递给我,微笑着说:“你好”,我的心则狂跳不止,几乎无法言语;你把你的手递给我,然后说:“再见!”,我看着你走出去,到了那幸运的人身边。你以为你了解我,但是,亲爱的,你并不清楚我,我们不过只是朋友而已。
你站在我面前,目光闪烁,在这样的时刻,你想要我干什么?听着你悲伤故事的完结,安慰你即使你不敢相信一切已经结束,但是故事确实已经划下句号,即使那不完美;抱着你,让你在我肩膀上泪流成河,为了那个你曾以为会现在发现不可能会陪你一辈子的人?我们都以为我们看见了爱情,却在最后一刻发现真莫道不消魂相是如此的令人崩溃。亲爱的,那是你当初的选择,你亲吻了一个傻瓜,于是在最后心碎,而我现在想要回家,回到我自己的家,我不想为你的这些忧伤而忧伤,因为我们不过只是朋友而已。
我仿佛生活在另一个人的世界,就像我过上了另一种生活,也许有许多人会陪伴着我,但我还是觉得孤独。我不可能永远都在等待,等待不确定是否会拥有的未来。你必须作出抉择,即使在这样混乱繁琐的时刻,即使在你已经觉得接近疯狂的时刻。你明白所有人都会陷入狂热,它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,它由来已久,当罗密欧爱着朱丽叶的时候,她的感受是一样的。为何不在这月光下跳舞,抛开一切的繁杂,只是享受这美好的一刻。
You can cry me a river,if you want to prove ,well,I cried a river over you.You never know me, well,I just only a friend
梦中的梦中的梦中梦
Posted on 10 09月 2010 | No responses

很久没有看电影了,又或者说在网络视频和DVD如此发达的现在,很久都没有一部电影可以让我有迈进电影院观看的冲动。而《盗梦空间》,却让我觉得,至少我在那大半夜进电影院守候是值得的。
很多人说列奥纳多不再是当年那风靡无数少女的大帅哥了,越来越远离帅哥的行列。但是我却觉得,自从他决定把自己外貌弄残以后,他拍的片子却是越来越好看了。在《敢死队》里,我会有种很辛酸的感觉,那些曾经好莱坞的硬汉们,终于也是到了白发的年纪,却依旧不死心的企图在大荧幕上恢复他们那铁血战士的形象,但是明显的力不从心让我觉得无限悲哀,就犹如朋友说:"刘德华都戴老花镜了,OH MY LADYGAGA!感觉真辛酸”一样。但是,列奥纳多那略显发福,然后塔拉着头发,明显的胡茬和那脸上出现的皱纹,却忽然给我强尼德普在《加勒比海盗》里横空出世后的痞子帅哥同样的冲击性观感。也对,奥斯卡从来不待见帅哥(除了皮特),比如永远的汤姆克鲁斯,就永远远离小金人(我觉得貌似他自己都把自己弄不残,太帅也不是好事),所以在《泰坦尼克》里永远的大众情人,也决定把自己的脸弄残后走痞子类的深沉路线了。
我不像做有关《盗梦》的任何评论,因为这部电影开放式的结局,就决定了不同的人看以后可以有不同的解释,就犹如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是一个道理。而且看这电影,不外乎两种极端:1,觉得这戏非常的艰涩,难看,基本上看到可以睡着,而且没有头绪;2,觉得这戏太好了,好到每一个小细节,每一个镜头都是连贯的,上下穿插带有深意的。就个人而言,如果你喜欢的是轻轻松松看完,并且带有愉快心情的话,这电影是在不适合你。因为它一直在反思,一直在探索,用有人的说法就是:你必须不断的脑补各种前因后果和关联。说实话,看着有点累,但是至少个人认为非常过瘾。
不想做剧透,因为狠毒偶东西在你没看前,就知道了是非常没有意思的,特别是这种极其适合在电影院畅快看一次的电影。不过有几个经典的对话片段,确实我一直记在脑海里的。1、在梦里被追杀,其中一人梦出一把狙击枪反击,记过团队里另一个人说:“要梦就梦大点!”然后梦出火箭筒。2、在思考如何包下某航班头等舱时,团队中大老板的那句:“我已经买下那航空公司!”3、找药剂师帮忙做深沉镇定剂时,药剂师拿出一瓶说:“你可以试试,我每天都喝!”
虽然看的是英文原文,但是有时习惯性看字幕,所以无法记住以上奇怪对话的原文,但是有一段我很清楚记得。列奥纳多老婆要他一起跳楼时,他对老婆说:“if you jump,i will not jump with you!"因为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当年《泰坦尼克》里他最让人感动的“you jump, i jump!"果然岁月不饶人,当年他年轻所以可以如此冲动,到这里已经是率为发福的中年人,于是思考也冷静了。那一刻,我还在象,难道到梦是和《泰坦尼克》有关?好吧,我承认我想多了,在看完这电影后,脑海里有无数种解读。
不过不管怎样,就今年到目前为止,我是在觉得《盗梦》真的已属上乘之作,只不过,倘若你在电影院看的话,希望你能坚守到字幕打完后再离开你的座位。
梦里梦外
Posted on 15 08月 2010 | 1 response

失眠,依旧,她睁大眼睛望着天花板。也许是太久,所以眼睛习惯了黑暗,她还是可以清楚的看见那漂亮的水晶灯悬在房间正中。
忽然,她感觉到整个身体沉重,被一张黑色的网压住,不能动弹。她清楚的感觉到,那黑色一下一下的压在自己身上,呼呼的风声伴随着下压的力度,在自己耳边,形成规律的节奏,刺得自己左边脸颊生疼。她想喊叫,却发现自己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办法发出来。她被困在那黑色的阴影下,整个人沉重不堪。她 不迷信,也不胆小,却在这一刻,感觉到害怕,在这不大的房间,她忽然觉得被那东西缠住,仿佛有双手紧紧的掐在自己的喉咙上,呼吸变得沉重而困难。很久,也许只是一会,她却觉得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长,觉得自己似乎就这样被这不明状的东西弄得丧命。
忽然,她睁开双眼,看见外面天微量,没有关好的窗户,外面的狂风把窗帘吹得飞舞,伴随着强大的风声。或许是因为半夜的风有些许凉意,她的被子被她大半的卷缩在脖子和肩膀周围,双脚露在外面。她尝试性的动了动手指,发觉依旧灵活。于是迅速掀开被子,冲进浴室洗脸。
不过是梦而已,她嘲笑自己活了二十多年,却被噩梦给吓了一条。抬起头看着镜子,想笑笑自己的时候,却发现脖子上一圈清晰的手印。
芭比娃娃
Posted on 9 08月 2010 | 3 responses

她刚做了指甲,漂亮的水晶指甲,美丽的白色花瓣,一个个黏在自己手指的顶端;她换上高跟鞋,今年最流行的罗马凉鞋,十公分的高度,她稳稳的踩在细细的鞋跟上;她穿上裙子,漂亮的白色连衣裙,得体的剪裁,精致细腻的蕾丝花边点缀,合身得令人咋舌;她烫好了头发,浪漫的波浪卷,低调的浅棕色,微微荡漾在后背;画了眼影,刷上睫毛,打上腮红,搽上口红,喷上香水戴上耳环,扣好项链,拿起手镯。
镜子里出现的,仿佛是一个芭比娃娃,一切都配合得益,那娃娃对着她微笑, 她却忽然感到悲伤,莫名的觉得似乎认识却又陌生。她恍惚间,看见一个野孩子,扎着马尾,穿着廉价的T-SHIRT、破洞的牛仔裤以及那双泛灰的白球鞋,在烧烤谈大块朵;看见一个懒女人,乱挽着发髻,穿着短裤、吊带背心和浅蓝色鲨鱼拖鞋,抱着半个西瓜在电脑前欣赏肥皂剧;看见一个孤独旅行者,戴着棒球帽,背着大大背包,穿着冲锋衣、登山裤和登山鞋,拿着相机拍摄沿途风景;看见。。。无数个画面在眼前闪过,很多张面孔晃过脑海,一切变得扭曲却又清晰。
戒掉了Red Marlboro,她点上最近习惯的蓝色骄子,开始放弃研磨的咖啡,泡上一杯速溶三合一,顺便吞下超市打折的切片土司。时间,让很多东西都改变,她已经忘记很多东西,那些曾经追求的已经被记忆所抛弃。生命中很多人来来往往,却最终证明也不过只是过客,没有人为她留下,又或者说她没有让谁停下。那些在她身后追逐的身影,在最后,留下的也只是没有面孔和名字的符号而已。是错过还是躲过,任何事,从不同角度考量总是有不同的解答。
她成了一个芭比娃娃,开始习惯的听从别人的话装扮自己,然后隐藏所有表情,剩下的只有微笑,微笑。